李斯的黄犬与狡兔:一场逐猎的冒险

发表时间: 2017-11-05 22:19

这几天看关于李斯的历史时,对他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虽然他是以一个失败者身份谢幕的,还被很多人所诟病着,身上还有很多的历史疑团,甚至于还是一个助纣为虐式的人物,但依然不影响我对他所产生出的敬佩,越发感觉到李斯这个人的厉害和伟大。

在BBC纪录片《人生七年》中,记录了英国14个来自不同阶层的孩子人生轨迹,从他们7岁开始,每7年记录一次,一直到他们56岁。这项历时49年的记录揭露了一个残酷的事实:穷人的孩子依然是穷人,富人的孩子依然是富人,阶层在代际间得到了传承。

记录的真实性我们无法考证,但它至少告诉我们一个问题,如果没有过人之举,一般人很难能够超越自己的家庭、血缘、环境以及所处时代对他的束缚。

挣脱了,你会被世界另眼相看;挣不脱,只能默默无闻一辈子。

李斯,这个出身于楚国上蔡的贫寒士子,没有靠山,没有背景,没有资产,更没有王健林说“今年的小目标是先赚它一个亿”这种话时的底气,他的出路在哪里?孟子说:依据个人的利益而行动,会招致很多怨恨。当商鞅、苏秦、张仪、范睢这些出身卑微贫贱而又能够成就大事的贫寒士子们,通过自己的勤奋学习搏得人们敬仰时,也多因做事方式而受世人的贬斥与诟病,几乎都成为了悲剧式的英雄。

当李斯在上蔡当小吏看到厕鼠与仓鼠因为生活环境的不同而产生出的巨大差异时,他明白了,一个人有没有出息,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

为了改变这种环境,他的选择好像跟今天的普通大众情况很相似,选名师、名校、名专业、好单位。李斯选择了“帝王之术”这个专业,拜在了儒学大师荀子门下,选择了能够打破门第观念的秦国,投奔到了名震天下的吕不韦门下。

才能突出的他,很幸运的被吕不韦发现并赏识,顺理成章的来到了秦王政的身边,继而获得了信任,与这个伟大的君王一起,建立了中国最一个反封建的大一统国家。

太史公在《史记·李斯列传》中描述他时,主要还是从他指责胡亥的“三个过错”,他自己的“四次上书”、“人生五叹”以及“七条罪状”,赵高对他的“连续五问”,等几个方面,形象的刻画了他心目中的这个千古第一相的形象。

不过,好像贬大于褒。

伟大的人物,总会是争议最多的人物,李斯也不例外。

(一)李斯的历史贡献

关于李斯的功绩,既有他自己以“七条罪状”方式进行的自我反话总结,也有后世学者对他的总结。

朱希祖教授在他的国史课《中国法家的历史观念》中说:李斯在与博士淳于越的议复封建中的胜利,让秦朝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铸金人十二,以示不再用兵;在国家统一建设中,精神上是文字,物质上是驰道,再加上度量衡和货币的统一。使得李斯成为了在世界史上打破封建的第一人,在中国史上统一文字的第一人。

他协助秦始皇开创的政治模式,对中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李斯被黑的依据

作为儒家传人的司马迁,对法家是全盘抹杀的,对李斯自然也是贬斥的。从厕鼠与仓鼠理论,到李斯和老师荀子“人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贫穷”这段对话时,李斯个人极端的功利思想违背了儒家的中庸之道,违背了孟子“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济世救民理念。

作为楚国人的李斯,在其仕秦之后,却兴师灭楚,在儒家的眼中,甚至是今天人的眼中,不忠君、不爱国,这就是典型的“汉奸”嘴脸,自然不会有好名声。

他给秦王政出的用“收买加刺杀”的方式,来离间各诸侯国君臣关系的计策,虽然正确,但却让人们感到不是那么的光明正大。

他在忠于国家、秦王、秦王政本人、吕不韦这个问题上,选择了忠于秦王政本人,与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本思想相违。

他利用自己接近秦王政的机会,更借助秦王政铲除嫪毐之机扳倒了恩人吕不韦,自己不仅没有受到牵连,还跟秦王上演了一场驱逐客卿的大戏,写了一篇名扬四海的《谏逐客书》,继而被任命为掌管国家司法刑狱的廷尉,给人留下了忘恩负义的感觉。

关于上书是一场做秀的说法,后人还是有几点疑问的,如:既然已经被驱逐,他凭什么能给秦王上书?他为什么在被逐的途中才上书?是什么人帮他将书送到了秦王面前?秦王政为什么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顿悟,并立即作出恢复其原职的决定,很快的将他追了回来?吕不韦都因为嫪毐而受到追究,李斯为什么没有因为吕不韦的事情而受到追究?

因为嫉妒和政见不同,逼杀了自己的同学韩非,自己却继承和发扬了韩非“严刑重罚,独尊法家”的中央集权式的专制主义思想,给人留下了狭隘不能容人的印象。

更因为建议清除焚毁民间收藏的《诗》、《书》和诸子百家著作,禁止私学,大行以吏为师的愚民政策,受到了后世儒家文人的谴责。

在赵高、胡亥和他一起进行的所谓矫诏篡位中,太史公记所记的他与赵高的对话,以及他在除扶苏、戮蒙氏、杀皇子、诛勋贵活动中助纣为虐的行为,让人们将他与秦国以前那个以“小人”自称的丞相范睢联系了起来。

在他被下狱治罪时的那声仰天长叹中,在他认为自己将会因忠而死所发的牢骚怨气中得到了体现:二世对自己的手足兄弟,施以有悖于常理的残暴手段,不考虑会有什么灾祸;迫害、杀戮忠臣,也不考虑会有什么灾殃;大力修筑宫殿,加重对天下百姓的税收,不珍惜钱财。这三件措施实行后,天下百姓不服从,重用低贱的人而不听劝告,到时一定会看到盗贼攻进咸阳,麋鹿嬉游于朝廷。

或许,作为丞相的李斯是无奈的,可他又怎么能够撇清与这些事情的联系,如果不是主谋或帮凶,那至少也是一个冷漠的旁观者。

看到这里的人们,可能已经不会认同他是一个忠臣了。

在面对胡亥因为陈胜吴广起义发出的责问和调查后,他曲意阿奉了上了《督责书》,鼓励胡亥实行更加严厉的督责措施,以满足个人的享受欲望。结果在官吏中形成了很坏的风气:向百姓收税越多的越是好的官吏,在国家管理中杀人越多的越是忠臣。

这已经和五十多年前,荀子在他的《强国篇》所记载的那个政治清明,人人向往的治世之国,相去甚远了,此时的秦国各地,几乎都处在战火动乱之中,俨然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当他被处死之时,对小儿子说了那句很有亲情人性的话,“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跟很多英雄人物的表现很不相似,不仅没有体现出宋代大儒张载提出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那种思想,更连替国家和人民的未来担忧的话语都没有,显得这个身居高位的人的个人境界很低,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

不过,李斯到底想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没有人会知道,又没有留下遗言,只有太史公猜的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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